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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4 15:57:21 股吧网页版
倍智人才: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4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关于单方解除与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一、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基本情况

2018 年 9 月 5 日,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倍智人才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
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 截至目前,倍智人才已累计超过 2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支付持 续督导费用。

根据《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应当在 持续督导协议中载明,未能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一)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 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 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二)主办券商在最后一次催告期 满前十二个月内未因对该公司持续督导勤勉尽责问题,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除 口头警示、约见谈话和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分别在 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1 月 21 日和 2025
年 12 月 19 日对公司进行了三次书面催告,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公
司仍未按照协议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文件。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已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和倍智人才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和倍智人才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倍智人才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 2026 年 3 月 4 日起解除。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规定,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倍智人才若无其他主办券商
承接持续督导工作,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风险提示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在倍智人才无主办券商期间,将继续协助倍智人才进行信息披露、办理日常业务等,并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对挂牌公司有关事项开展核查。

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倍智人才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和倍智人才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 议的函》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2026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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