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33907 证券简称:倍智人才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深圳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在深圳市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三、设立分公司的情况
(一)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分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分公司负责人:沙添
(四)分公司注册地址:以实际注册地址为准
(五)分公司经营范围:在总公司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不超过总公司经营范围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信息以最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6-021
四、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 设立分公司的目的
公司设立分公司,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与业务拓展的需要,对公司业务具有积极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二) 设立分公司存在的风险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有积极影响。上述设立分公司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业务的拓展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分公司的设立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倍智人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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