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证券代码:833914 证券简称:远航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3 月 20 日,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李慈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2025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34)和《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3)。
3、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签署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协议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了《江苏远航精密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4、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不存在下列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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