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0
关于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五期)
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壹鸣环境”、“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天津壹鸣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投证券与壹鸣环境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投证券派出王志超、孙文乐、谢辉、张凤天、孟军、张华六位辅导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王志超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人员均具有证券执业资格,其中王志超、孙文乐、谢辉具有保荐代表人资格。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具备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辅导要求,具备辅导资格。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完成公司名称
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由“安信证券”变更为“国投证券”。公司名称变更后,业务主体与法律关系不变,以原名称签署的合同、协议、声明及出具的文件等在其有效期内将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不涉及变更或撤销资质的情况。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已于2022 年9 月16 日
对壹鸣环境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壹鸣环境的第五期辅导工作时
间为 2023 年 10 月-2023 年 12 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专门会议、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投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按照业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在辅导工作中,国投证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完善尽职调查工作。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通过现场尽职调查,重点针对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展开持续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历史沿革、董监高情况、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总结基本情况及问题,依据
辅导对象实际情况提出规范建议;
2、针对辅导对象及其子公司的财务运作、内部控制进行梳理排查,总结基本情况及问题,依据辅导对象实际情况提出规范建议;
3、国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辅导对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通过专门会议的形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目前资本市场状况商讨确定新的申报计划;
4、国投证券会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协助并督促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持续关注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及发展趋势,结合公司自身发展实际、竞争优势及核心竞争力,持续关注发行人的业务与技术、上市板块定位等情况。
第五期辅导工作已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投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国投证券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相互配合,根据壹鸣环境的实际情况对其开展了相关辅导工作,全体辅导人员勤勉尽责,通过专业化的辅导内容和多样化的辅导形式,达到了辅导计划的预期目标。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调整申报计划
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尚不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创业板申报条件。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核心产品市场竞争力情况等,并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变动情况调整申报计划、完善各项辅导工作。
2、推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核查
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在前期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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