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3922 证券简称:丰源智控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丰源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和资产抵押情况
河北丰源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业务发展,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东路支行借款 800 万元,
借款期限 2025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以公司名下的土地和房产为此笔
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张美林、闫海霞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授信循环额度为 1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7 年 5 月 17 日,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12 个月,张美林为共
同借款人,借款方式为信用借款。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
确认银行借款暨资产抵押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张美林、闫海霞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作为公司银行借款共同借款人属于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采用自有不动产权抵押的方式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顺利申请银行贷款,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河北丰源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河北丰源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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