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3
证券代码:833924 证券简称:华讯投资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2月3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实施。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此项会计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
12日实施。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此项会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3)2017年 12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针对 2017年
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影响金额:2017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81,263,301.52元,调整比较数上期发生额持续经营净利润30,571,270.84元。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
比较数据相应调整,确认 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81,125.65元,
对2016年度报表项目不产生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
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
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2017年其他收益79,436.63元。六、备查文件目录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次监事会决议》
大连华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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