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源”)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兴业源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在 2025年度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股票定向发行(自办发行)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自办发行)>的议案》。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发布了《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983 号)。
根据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和《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公司向25名认购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4,175,000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37,5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款缴款
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2024 年 12 月 4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
[2024]第 010104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募集资金 10,437,500.00 元已全部到位。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4,175,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1,308,7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6,250 股。本次
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完成登记,自该日起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在使用完毕后,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发布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二)2025 年度股票定向发行情况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发布了 2025 年度
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4月1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兴业源科技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565 号),同意本次定向发行不超过 20,000,000 股新股,本同意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分期发行说明书(第一期)>的议案》,拟进行股票分期发行,第一期
拟发行数量 11,500,00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3 元。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股票定向发行认购结果
公告》,公司向 12 名认购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10,0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认购款缴款日
期为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7 日。
2025 年 7 月 9 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出资情况予以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
[2025]第 010045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
募集资金 30,000,000.00 元已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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