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1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33929 证券简称:康大医疗 主办券商:华信证券
浙江世纪康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权益分派的股东声明与实控人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世纪康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决定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2019 年 7 月 11 日,
公司发布《关于取消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因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故而取消2018 年度权益分派,并预计公司会以 2019 年半年报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
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综合考虑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取消因素及公司经营情况,同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将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划入了股东资金账户。
公司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的议案后,未经股东大会审
议同意取消了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对此,2019 年 10 月 15 日,现有全体股东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现有全体股东余向东、冯震宇、楼中平、方向中、张亚敏、杭州康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杭州德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的声明:
(一)本人同意公司按《关于取消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致歉公告》
的规定取消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二)本人不再要求按《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和《关于 2018 年
公告编号:2019-044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规定分配利润,放弃要求公司分配利润的权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向东先生作出承诺:
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起至股东大会召开日后二个月内登记在
册的股东向公司主张要求按《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和《关于 2018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规定分配利润的,该等所需的利润分配资金由本人全额承担。若公司先行承担的,由本人向公司全额补足。
如因该程序瑕疵导致公司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证监会处罚的,则罚款由本人全额承担。若公司先行承担的,由本人向公司全额补足。”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康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