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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26 19:21:17 股吧网页版
奥雷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26


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3932 证券简称:奥雷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2019 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8,826,253.25 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
2,971,538.37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5,854,714.88 元。公司将可供分配利润的 40.26%(10,408,650 元)用于本次分配,2019 年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在考量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盈利情况等基础上提出的,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计了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交易对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0-022

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关于更正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重新更正后的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更加真实反映公司 2017 年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关于更正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重新更正后的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更加真实反映公司 2018 年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因此,我们同意《关于更正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关于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上市需要,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公司 2017、2018、2019 年度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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