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1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3937 证券简称:嘉诚信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0 年 11 月 9 日,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海通投资”或“甲方”)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信息或公司)签署《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人民币【14.83】元/股的价格认购嘉诚信息定向发行【2,360,081】股股票,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35,000,001.23】元。
2020 年 11 月 26 日,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杨慧仁、张广民、长
春华易瑞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长春华易瑞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杨慧仁、张广民、崔放、陈兴钰(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人”)(崔放、陈兴钰为嘉诚信息的股东之一长春华易瑞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与海通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约定了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后)》(公告编号:2020-064)。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挂牌并公开转让。
近日,海通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景秋、洪梅及其他核心经营管理人员陈邦一、齐井春(以下统称“乙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乙方拟以人民币 14.02元/股购买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嘉诚信息的1,308,845 股股份,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 18,350,006.90 元。本次股份转让前,海通投资持有嘉诚信息股数为 2,162,441 股,股份转让后持有嘉诚信息股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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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597 股,此次股份转让是针对《<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执行,不涉及《<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实质变更,后续将继续依据《<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在回购义务人与海通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陆续进行股权转让,综合考量的最终转让价格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中约定的价格将保持一致。
一、合同概况
1、甲方自愿转让其持有的嘉诚信息【1,308,845】股股份(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1、 乙方愿依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受让目标股份。具体受让股份数量如下:
乙方 1:庞景秋,受让 597,871 股
乙方 2:洪梅,受让 347,821 股
乙方 3:陈邦一,受让 267,564 股
乙方 4:齐井春,受让 95,589 股
3、 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14.02】元人民币,转让款总价【18,350,006.90】元。
4、 以上转让款总价为乙方受让目标股份的价款,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的交易税费。乙方无需为获得该股份再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
二、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未将公司作为回购条款的当事人和义务主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回购价格系按照协议约定的固定利率计算,未与公司市值挂钩;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不利情形。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以上事项,对事项发展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进展,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完整、及时。
四、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01
(一)《海通(吉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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