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33937 证券简称:嘉诚信息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 年 12 月 30 日,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新投生物”或“甲方”)与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13.60 元/股购买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信息或公司)193,609 股,转让金额共计
人民币 2,633,082.40 元,2023 年 1 月 10 日,甲方、嘉诚信息及其原股东签订了
《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该投资协议约定,甲方以人民币【14.5】元/股的价格认购目标公司本次定向发行【370,070】股股票,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5,366,015.00】元。甲方本次投资总额共计人民币【7,999,097.40】元。
2023 年 1 月 10 日,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张广民、崔放、陈兴
钰(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人”)(崔放、陈兴钰为嘉诚信息的股东之一长春华易瑞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与新投生物签署《<关于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了回购等特殊投资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修订后)》(公告编号:2023-016)。
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04 月 26 日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5 年 4 月 24 日,新投生物与回购义务人签署《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张广民、崔放、陈兴钰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票回购协议》),回购义务人拟回购甲方持有嘉诚信息的【169,059】股股份。
2025 年 4 月 24 日,甲方与公司庞景秋、洪梅、陈邦一、齐井春、张广民(以
下简称“乙方”)签署《<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长春新投生物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春嘉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发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
一、《补充协议二》主要对具体股份交割进行了约定,《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持有股份的具体变化情况
(一)、A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甲方以人民币 14.5 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本
次定向发行的 370,070 股股票,认购金额共计人民币 5,366,015.00 元;以人民币13.60 元/股购买成都航天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目标公司 193,609 股,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 2,633,082.40 元,甲方本次投资总额共计人民币 7,999,097.40 元,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63,679】股股票。
(一)、B 因公司 2022 年和 2023 年两年经审计平均净利润为 1525 万元,
未达到业绩承诺的 5000 万元,触发补充协议第一条。故:
B.1、各方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签订《股票回购协议》,由乙方回购甲方所
持公司【169,059】股股票;
B.2、由于甲方目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登记的股份为 563,679 股,减去乙方决定回购的 169,059 股后,甲方持有的股份应变更为 394,620 股;
B.3、原始投资额减去回购 169,059 股所代表的投资额后,甲方的投资额变更为 5,600,000.00 元,各方一致决定调整目标公司的投后估值,公司投后估值调整为 6 亿元,折合 9.13 元/股,估值调整后,各方确认甲方持有的股份应变更为613,363 股;
B.4、经过以上调整后,甲方应持有的股份应变更为 613,363 股,实际持有的
股份应变更为 394,620 股,甲方应持有而未持有的股份 218,743 股应由乙方向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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