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833955 证券简称:盈丰软件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为了完善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盈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具体决策权限和程序为:
(一)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如下:
1.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对外投资事项。
2.超过股东会上述授权权限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3.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运用资金总额单笔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董事长在审批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后,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将有关文件提交董事会备案。超出上述权限的均应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如下:
1.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批准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的收购、出售、抵押资产活动。
2.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批准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或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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