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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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南通市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30日,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江苏省海安县海安工业园区花园大道16号。
本公司主要从事医用微量注药泵的研发、生产、销售。于2013年2月5日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号: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540156号;于2013年12月2日获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编号: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8-0072号。
李小飞持有本公司500万股,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1.2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持有其他主体权益的情形,故没有被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0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于2014年颁布的新的和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年3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5年1-3月、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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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201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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