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辅导机构”)接受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心翼申”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的辅导机构。2020
年 10 月 30 日,美心翼申的辅导申请获得贵局备案,现就第二期(2021 年 1 月
16 日-本报告出具日)的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本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内,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按照《辅导协议》与《辅导计划》的相关要求开展辅导工作,招商证券辅导人员与美心翼申有关人员就本期辅导内容以及美心翼申目前存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有针对性地确定了本期辅导工作的重点。随着辅导工作的开展,招商证券辅导小组成员查阅了公司提供的底稿资料,及时与美心翼申公司人员进行沟通,准确地掌握美心翼申的第一手资料,询问辅导工作的效果,及时反馈对辅导工作的意见,并对下一期的各方面工作提前做出调整及安排。
本期辅导期间,招商证券辅导人员还针对尽职调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招商证券参加辅导的人员:罗爽、潘青林、蒋欣、徐万泽、李江波。以上人员均为招商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国浩律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招商证券为美心翼申实施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三)接受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接受辅导人员为美心翼申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美心翼申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全面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美心翼申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沿革、业务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运用等方面的详细材料;
(2)通过个别解答、提出方法建议和问题整改的方式帮助公司及相关被辅导人员了解 IPO 过程中的审核关注要点、信息披露的合法合规等问题,继续辅导公司不断提高内控管理及财务核算水平;
(3)持续跟进企业完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严格根据内部制度相关指引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流程,并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的指引实施。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
(4)开展个人流水核查工作。
2、辅导方式
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问题诊断与专业解答、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讨论会、案例分析、电话沟通等。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在本阶段,招商证券按照原先制定的辅导计划执行辅导工作。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阶段招商证券及辅导对象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辅导对象为招商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安排了辅导集中授课,符合辅导规定和辅导协议的要求。
(七)辅导对象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情况
辅导对象、辅导机构已在各自的网站公告了辅导信息。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辅导机构和辅导对象未收到社会公众的举报或其他反馈。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情况
(一)辅导对象主要经营及财务状况
本辅导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及行业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经营状况良好。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精密机械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通机曲轴、压缩机曲轴、摩托车曲轴以及关联产品如涡旋盘、连杆等。
(二)辅导对象的其他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美心翼申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基本独立完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和完整性的情形,后续辅导期内将得以进一步加强。
2、三会规范运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美心翼申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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