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3
公告编号:2017-060
证券代码:833959 证券简称:美心翼申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股票发行计划(草案)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六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股权激励股票发行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股票发行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2、本激励计划包括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和授予股票期权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新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71万股股票,授予股票期权不超
过643万份。股票期权分3次平均行权,第一次行权时间为2017年的6月1日
至2017年6月30日,第二次行权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第三次行权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
况下,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行权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3、本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5、本激励计划中的定向发行股票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均为3.3元/股。
6、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7、由于激励对象以认购新股的方式行权,需要按股转公司关于挂牌公司定向发行的要求,完成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转公司备案、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等程序,激励对象在达到行权条件时能否行权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8、根据目前相关规则,定向发行和股票期权行权时均需履行股票发行程序,故本计划存在股票发行不能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或无法通过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批准不予备案等风险。
9、目前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尚未出台针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的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和规定,届时如出台相关规则和规定,本激励计划需要按照相关规则和规定进行修订。
10、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如转板上市等)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视激励对象的实际绩效情况提出加速行权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不得对该等方案提出异议。
目录
特别提示...... 1
第一章 释义...... 4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5
第三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5
第四章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原则...... 5
第五章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6
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6
第七章 激励标的及其来源...... 7
第八章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7
第九章 实施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期权行权的程序......14
第十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15
第十一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6
第十二章 附则......18
第十三章 中介机构信息......19
有关声明......20
第一章 释义
在本股权激励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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