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安澳智能系统(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杨朝江、庞连川。
(七)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临麒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审定的2018年财务报告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公司根据对2019年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结合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为确保公司顺利推进市场拓展工作,董事会提议2018年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针对该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9-011)。
(八)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针对该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的专项说明编制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19-012)。
(九)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亲自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提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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