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0
公告编号:2023-042
证券代码:833966 证券简称:国电康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股转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34 号《关于给予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91 号《关于对陈莎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1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张永 董监高 时任董事长
陈莎莎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3-042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实: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
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挂牌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张永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陈莎莎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给予陈莎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挂牌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2
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决定书【2023】334 号《关于给予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股转监管执行函(【2023】191 号《关于对陈莎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国电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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