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6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函[2020]136 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四新科技应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四新科技”)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担任其辅导机构。
2019 年 9 月 2 日,四新科技向贵局报送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
备案申请材料,并取得了贵局下发的辅导备案申请受理函。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严格按照《辅导协议》、《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发行人开展了上市辅导工作,现将第五期辅导工作的有关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报告期辅导经过
本期辅导的主要经过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核查了公司在设立、增资、股权转让、股份制改造、资产评估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通过对公司管理层访谈并查阅资料及行业研究报告,辅导工作小组对行
业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进一步考察,对公司所处行业相关政策及监管体系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对行业竞争格局和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地位有了更明确的把握;
3、对上一期辅导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进,并与公司沟通,确保上一期辅导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及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2020 年 9 月 14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变更了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并向贵局报
送了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变更报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函【2020】106 号)。本次变更杨晓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增加刘强(保荐代表人)、申冬辉、王鹏进入辅导工作小组,原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欧俊由于离职,退出辅导工作小组。完成成员变更后,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杨晓、刘强、欧宗烩、蔡泽华、袁宇轩、申冬辉、王鹏。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还有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四新科技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情况
1 曹治平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江苏四新科技投
2 曹添 资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南京聚汇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3 朱丽娜 董事
4 季彬 董事
5 顾明扬 董事、董事会秘书
6 方健 董事
7 张大忠 董事
8 孟庆领 董事
9 潘毅 独立董事
10 方志杰 独立董事
11 吴宇 独立董事
12 张勇 独立董事
13 刘丹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4 赵娟 监事
15 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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