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图投资:独立董事对四届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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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6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四届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王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人认为:王永华先生具备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人认为:王永华先生、冯卫东先生、邹云丽女士、李小毅先生、李必才先生具备履行公司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资格和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同意该议案。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世林、刁扬、蔡洌
2025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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