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此 乃 要 件 请 即 处 理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阁下如对本通函有疑问,应谘询 阁下之证券经纪或其他注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将名下之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证券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Tian Tu Capital Co., Ltd.
深 圳 市 天 图 投 资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973)
(1)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及建议撤销监事会;
(2) 建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3) 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4) 2025年第三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9时30分於中国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43层05单元公司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2页。
本通函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的网站(www.tiantucapital.com)。
无论 阁下能否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务须按照代表委任表格印列的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交回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就H股持有人而言),惟无论如何须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不少於24小时前送达。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情况而定)并於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撤销论。
2025年12月10日
目 录
页次
释义 ...... 1
董事会函件 ...... 3
附录一 -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 I-1
附录二 - 建议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II-1
附录三 - 建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III-1
2025年第三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EGM-1
– i –
释 义
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不时修订、修改或以其他方式补充的公司
章程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深圳市天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
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联交所主板
上市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股东特别大会」 指 本公司拟举行的2025年第三次股东特别大会,以
审议本通函所载事项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元的H股,於联
交所主板上市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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