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3980 证券简称:博伊特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博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解除限制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被限制消费的情况
1、无锡博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1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二、进展情况
公司及董事在知悉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后,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1、2024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取得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
调解书(2024)苏 02 民终 3016 号,由无锡辰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代
替无锡辉优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之前向沈阳新
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1)辽 0112 民初 18310 号民事判决书项下的债务,现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告编号:2025-001
2、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取得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
(2025)苏 0206 执恢 57 号,申请人济南中正金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无锡辉优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至此,济南中正金码科技有限公司向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2022)苏 0206 民初 1458 号法律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卫继宏先生因以上案件被纳入限制消费的情形已全部解除。
三、备查文件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5)苏 0206 执恢 57 号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4)苏 02 民终 3016 号
无锡博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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