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61
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发生在2003年至2023年难以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具体情况如下: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提高信息化系统数据质量,今年我司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梳理盘点,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780.73万申请坏账核销处理。此次坏账核销对当年利润影响较小,核销后,公司相关部门将建立已核销应收账款备查账,继续全力追讨。
二、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应收账款核销将导致公司当期利润减少46.10万。对当年利润影响较小,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决策程序
公告编号:2024-061
202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位董事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事实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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