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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7:11:00 股吧网页版
民太安: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3984 证券简称:民太安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文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无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期限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我司当前工商登记的经营期限将

公告编号:2025-030

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届满。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现提议将公司经营期
限变更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具体如下:

一、与章程规定保持一致

我司《公司章程》第七条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变更经营期限为“长期”,目的是使工商登记信息符合公司章程的核心规定,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二、支持公司长远战略发展

将经营期限明确为“长期”,有助于公司制定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清晰传递公司永续经营的决心,增强各方信心,为公司的持久繁荣奠定坚实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修订后已正式施行,为确保公司治理合规性,拟对《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同步修订,具体修改条款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贷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民太安控股(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太安集团”)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贷款资金用于补充民太安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民太安集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授信。由公司、民太安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文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告编号:2025-030

另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三条,民太安集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并与公司签订《信用反担保协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关联交易,董事杨文明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拟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2 月 3 日。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民太安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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