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3988 证券简称:中成发展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和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事项,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有关人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的程序和职责,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和《江苏中成紧固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及
其它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其他工作人员;
(五)公司主要股东;
(六)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对公司重大事项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及接触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发
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一)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二)各子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作出决议的事项;
(三)与公司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
(四)订立重要合同;
(五)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等);
(六)诉讼和仲裁事项;
(七)企业信用信息变动事项;
(八)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上述事项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应当持续履行及时报告义务。
第六条 公司股东在发生以下事件时,应当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董
事会秘书:
(一)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的股份或者控制的公司的有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拟发生较大变化;
(二)法院裁决禁止主要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
(三)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四)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
(五)自身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
(六)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其它情形。
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进展的,应当持续履行及时告知义务。
第七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拟增持或减持公司股票的,应根据
相关规定或承诺,提前向董事会秘书报备有关计划。
第八条 公共传媒上出现与主要股东有关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主要股东应当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报道或传闻所涉及事项以书面形式告知董事会秘书,并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第九条 主要股东的重大事项告知及披露管理的未尽事宜参照《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程序
第十条 按照本制度规定,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第二章所述重大事项
后,立即以面谈、电子邮件或其它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 24 小时内将与重大事项有关的文件以书面、通讯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秘办。
公司各部门或下属分、子公司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签署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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