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29
证券代码:833994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章程》(草案)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转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施行。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于 2013 年 12 月 26 日以发起
方式设立,在合肥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转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IGHBROAD ADVANCED MATERIAL (HEFEI) CO.,LTD.
第六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 699 号。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429 万元。
第八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开展党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人为本、以和为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液晶显示器光学引擎及光源、显示设备配件、电子及电器零部件品、模具、电子零件材料、胶粘制品开发、生产、销售;绝缘材料、五金材料销售;液晶显示器光学膜研究、生产、制造;提供电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自行开发技术的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公司的各发起人名称、各自认购的股份数、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号
1 合肥合力投资管理 3,303.75 75% 净资产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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