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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9 19:04:41 股吧网页版
翰博高新: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95

证券代码:833994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追认的关联方

本次追认的关联方为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自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安徽鸿岸电子有限
公司 51.22%的股权,安徽鸿岸电子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 8 月公司实控人王照忠先生担任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说明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交易。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关联方前 12 个月内的交易确认为关联交易,不存在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王照忠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意见: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

公告编号:2021-095

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深圳市鸿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 8 号二栋一楼 A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罗田社区广田路 8 号二栋一楼 A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灿新

实际控制人:卢灿新

注册资本:30,000,000 元

实缴资本:9,57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是:线路板、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及其配件、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加工与销售
关联关系:持有控股子公司安徽鸿岸电子有限公司 48.78%的股权

财务状况:

-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苏州凡赛特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 15 号传感产业园大楼一楼、二楼

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港澳路 15 号传感产业园大楼一楼、二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昂

实际控制人:徐海忠

公告编号:2021-095

注册资本:97,485,033 元

实缴资本:97,485,033 元

主营业务:从事透明光学胶膜、功能性胶带及胶黏剂、热管理产品材料、集成电路封装材料、半导体封装用胶膜相关领域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公司实控人王照忠先生担任董事。

财务状况:

-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并遵循有偿公平、诚实自愿的商业定价机制,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按正常市场规则进行,是必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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