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96
证券代码:833994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因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和仁昌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和仁昌光电子发生诉讼,对方因陷入财务困境导致无偿付能力,考虑会计谨慎性原则,按照对天津和仁昌光电子的债权余额扣除股权原值之后,全额计提对天津和仁昌光电子的坏账金额。
不存在因不符合精选层标准而被调整出现有层级的风险。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差错
更正的议案》。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差错更
正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对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1-096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37400 号)。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对进行差错更正及对相关会计科目追溯调整。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 2021 年半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 3,179,520,235.05 -3,672,488.31 3,175,847,746.74 -0.12%
公告编号:2021-096
负债合计 1,737,232,041.34 0.00 1,737,232,041.34 0.00%
未分配利润 514,902,687.65 -2,548,706.89 512,353,980.76 -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297,355,556.96 -2,548,706.89 1,294,80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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