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28 17:49:30 股吧网页版
群鑫科技:关于追认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4008 证券简称:群鑫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截至2019年6月末,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扬州市福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临时资金拆借,借入金额1,500,000.00元,归还1,500,000.00元,无需支付利息,余额为零。预计2019全年关联方扬州市福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000.00元资金拆借,不计利息。

预计2019年全年公司于关联方扬州灵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域名、网站虚拟主机、邮箱费用不超过5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国如、黄志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交易尚须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告编号:2019-011

名称:扬州市福瑞达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10号楼2层10202区

注册地址: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10号楼2层10202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国如

实际控制人:张国如

注册资本:3,000,000.00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油脂、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电梯配件、服装鞋帽、钟表眼镜及配件、文教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钢材、建材、不锈钢制品销售,商务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名称:扬州灵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扬州市柳湖北苑1幢S405号

注册地址:扬州市柳湖北苑1幢S405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实际控制人:黄志

注册资本:1,000,000.00

主营业务:设计、制作、发布印刷品广告,代理国内电视广告;计算机互联网技术服务;网站设计、安装、调试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的销售。

2.自然人

姓名:张国如

住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东路9号

姓名:黄志

住所:扬州市邗江区百祥园百福苑5-508
(二)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张国如持有公司57.26%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实际控制扬州市福瑞达化工有限公司。本

公告编号:2019-011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黄志持有公司2.23%的股份,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并实际控制扬州灵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追认2019年度已发生并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预计2019全年关联方扬州市福瑞达化工有限公司将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00,000.00元资金拆借,不计利息。

预计2019年全年公司于关联方扬州灵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生域名、网站虚拟主机、邮箱费用不超过5000.00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解决公司临时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能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