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12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张国如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宋文友、王扣林、何成宝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6月2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核字【2019】3105009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汇报2018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瑞华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建议继续聘用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1.议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4,456,973.58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18,271.26元,当年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4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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