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12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宋文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等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用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核字【2019】3105009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19年工作进行了框架性安排,拟定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瑞华在2018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建议继续聘用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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