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4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国如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因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延期披露,经董事会成员一致研究决定,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延期至 2018 年 6 月 30 之后,公司股东已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出具
了声明,认可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并承诺不会因此事追究公司与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责任。除此之外,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7,49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反对股数
3,0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实际情况。
(3)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反对股数
3,0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19)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反对股数
3,0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1.议案内容: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核字【2019】3105009 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4,449,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反对股数
3,0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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