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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17 18:02:53 股吧网页版
群鑫科技:关于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立案告知单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7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4008 证券简称:群鑫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立案告知单的公

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立案告知单,江公(经)立告字[2019]3355 号

收到日期:2019 年 4 月 23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 4 月 23 日

作出主体:其他

措施类别:立案调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在孙海亮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涉嫌虚开增值税

公告编号:2020-005

专用发票。经审查,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认为符合刑事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已决定立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为止,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目前为止,尚未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配合扬州市江都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调查,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立案告知单。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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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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