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3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4008 证券简称:群鑫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张国如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宋文友、何成宝、王扣林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执行<管理人员阿米巴绩效考核制度>进行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发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0-011
2019 年 1 月份公司实施了管理人员阿米巴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制度规定,
现需兑现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考核绩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张国如、黄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扬州长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意向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出于获得流动资金及企业发展的考虑,成立资产收购专项工作组并拟与扬州长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意向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张国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审计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收购扬州长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报告及意见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聘请审计公司、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出具收购扬州长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相关报告及意见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张国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0-011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公司拟收购的扬州长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属于关联方,相关议案需要经过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故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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