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9
公告编号:2019-009
证券代码:834008 证券简称:群鑫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关于给予江苏群鑫粉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8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武坚镇工业园区。
张国如,男,1967年10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黄志,男,1975年3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09
挂牌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结果如下:
(一)给予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给予张国如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黄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群鑫科技以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的《关于给予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纪律处分的决定》),对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履行自律监管义务起到了积极地警示作用。但公司若不能在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的决定》,鞭策公司加快2018年年度报告出具的节奏。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纪律处分的决定》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
公告编号:2019-009
司预计于2019年6月28日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435号)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