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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1-0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群鑫科技: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1-05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4008 证券简称:群鑫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群鑫粉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000569169249N

承诺主体名称 张国如

□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董监高

□收购人□其他

□权益变动□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日常及其他股票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关联交易的承诺□资金占用的承诺

承诺类别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0 个月。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 60 个月内。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张国如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告编号:2021-001

承诺内容:由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快递或者电子邮件向公司送达有效的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6)、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买入成本价格与经审计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二者孰高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 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与异议股东签订回购协议。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三)申请回购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异议股东申请股票回购的有效期限(以下简称“申请回购有效期”)。异议股东应当在申请回购有效期限内,通过到公司办公场所现场提交或快递方式(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向公司提交以下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并同时将上述全部股份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huangzhi@yzqunxin.com, 书面材料及电子邮件均送达视为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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