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4012 证券简称: 浦敏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上海浦敏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 《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
制订本章程。 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
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17.2 万元。 3,208.92 万元。
增加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专
注智能化行业,以诚信创新为本,
践行“绝利一源,用师十倍”,努
力实现“智能令工作更轻松,智慧
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发展目标,
回报股东,服务社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17.2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万股,均为普通股。 3,208.92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公司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 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
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注册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红股系指将公司股利以股份的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式派发给股东);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有 公司采用上述第(二)项方式增加
权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注册资本的,还应符合本章程第一
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回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股份,但是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 或者股权激励;
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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