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证券代码:834019 证券简称:大自然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21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5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5 月 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
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
王渝涵 董监高 董事长
施 衍 董监高 董事、总经理
陆 俊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一) 违法违规事实:
2019 年至 2023 年,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自然”)第一大股东苏州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投资”)通过大自然投资理财及参与贸易业务的方式占用挂牌公司资金,历年日最高占用余额分别为 5,800 万元、11,145.36 万元、11,998.92万元、13,510.31 万元、7,501.94 万元。大自然未就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大自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19 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1 年修正)第十四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9 年 10 月 18 日发布,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2019 年))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2021 年))第三条的规定。上述情形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第一大股东苏州投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第七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第七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长王渝涵知悉上述资金占用违规情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第五条、《公司治理
规则》(2021 年 7 月)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第
五条、《信息披露细则》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19 年)第四条、《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第三条、《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第三条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董事兼总经理施衍、财务负责人陆俊参与资金占用所涉及资金的划拨审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
(2020 年)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7 月)第五条、《公司治理规则》(2021 年 11 月)第五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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