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4019 证券简称:大自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和 2025 年9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350万股,不超过7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90%-7.81%,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9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
公告编号:2025-037
过之日起3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数量或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进行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传真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
2025年9月30日-2025年11月13日,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晴川街 369 号云起中心 10 幢二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1-88156030
公告编号:2025-037
联系传真:0571-88156000
3、所需材料
⑴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⑵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⑴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⑵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
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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