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834019 证券简称:大自然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杭州大自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增强 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回购公司股份。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 本。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 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8.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3,500,000 股,不
超过 7,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90%-7.81%。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 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 金总额不超过 59,50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
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③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会 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①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②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③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在集合竞价方式回购情况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 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 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 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5 年 9 月 29 日开始,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结束,实际回购
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100%,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1%,占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上限的 100%;本
次回购股份最低成交价为 6.09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7.15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7,769,603.84(不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80.29%。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 股份方案要求。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回 购 期 间 ,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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