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6 19:36:53 股吧网页版
康普化学: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834033 证券简称:康普化学 公告编号:2025-023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普化学”)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及重大投资管理等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全面、重要、有效、制衡、适应和成本效益的原则,在各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基本形成了健全的内部控制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1.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已按照《公司章程》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机构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为:

①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开条件和方式、表决方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事会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全体董事勤勉履职,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③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会已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④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人力资源

公司设行政部,负责人员招聘、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了《招聘及配置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培训与开发管理制度》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对招聘程序、薪酬结构、考勤方式、绩效考核标准及程序、员工培训等业务活动进行了规范。

(3)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通过多年的文化积淀,公司构建了一套涵盖企业使命、企业愿景等的企业文化体系。在技术创新、智能制造、绿色化学等战略指导下,秉持“技术艺术化,产品作品化,让世界爱上‘康普造’”的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特种化学品定制科技服务商。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