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4038 证券简称:诚信小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
事规则》,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 修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有关规定,以及《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筹备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资料并归档保管;跟踪和掌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证券事务相关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沟通等。
证券部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进行讨论、评估。
第五条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应由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长由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五)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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