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029
证券代码:834038 证券简称:诚信小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巢湖市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近期收到巢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皖 0181 执 4877
号】,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向巢湖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依据为巢湖市
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29 日作出的已生效(2025)皖 0181 民初 6820 号民事判决
书。巢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高磊、张竹倩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执行到执行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9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磊、张竹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贷款客户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12 月,公司向高磊、张竹倩提供了 1,000 万借款,借款到期日 2023
年 12 月 28 日。因高磊家族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大额诉讼,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多次催收无结果,已无法归还。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根据公司诉讼申请,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高磊、张竹倩应当归还公司借
款 1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 3,069,333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根据巢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皖 0181 民初 6820 号】,
判决被告高磊、张竹倩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以本金 1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按年利率 9.6%,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按同期一年
期 LPR 的四倍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执行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巢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皖 0181 执 4877
公告编号:2025-029
号】,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向巢湖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依据为巢湖市
人民法院 2025 年 8 月 29 日作出的已生效(2025)皖 0181 民初 6820 号民事判决
书。巢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未查询到被执行人高磊、张竹倩可供执行财产,公司未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执行到执行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笔涉诉贷款预计将会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但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将该
笔贷款划分为损失类贷款,按贷款期末余额的 100%计提坏账准备。该笔贷款本金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低于 10%,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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