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9
公告编号:2020-036
证券代码:834038 证券简称:诚信小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吕晓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5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5 月 1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吕晓峰,男,1989 年 12 月出生,公司实际控制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巢湖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投资)持有诚信小贷 32%的股份,
系其控股股东。2019 年 9 月 17 日,诚信小贷实际控制人吕礼发与收购人吕晓峰
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5400 万股万盛投资股份转让给吕晓峰。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吕礼发和吕礼富变更为吕礼发、吕礼富和
公告编号:2020-036
吕晓峰。收购人吕晓峰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
构成收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规。上述文件已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收购人吕晓峰未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法律意见书,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吕晓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吕晓峰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要求,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特此告诫吕晓峰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违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违规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影响。
公告编号:2020-036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吕晓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积极组织学习并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今后将充分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吕晓峰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0]048 号)
巢湖市诚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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