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7
公告编号:2024-008
证券代码:834043 证券简称:杭科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85.75%,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25.06%。本次分配的现金
红利金额超过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 50%,本次分配现金红利
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如下:
首先,2023 年公司经营情况整体保持稳定,资本结构、偿债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和良好状态。公司主要从事 LED 灯丝灯及相关组件、灯具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主要以 ODM 模式进行销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巩固和扩大销售市场、 巩固提升产能, 自身投入资金将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稳步实施,上述经营计划的实施,公司自身不需投入大额资金。
其次,本次现金分红虽然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85.75%,比例较高,但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比例为 25.06%,现金分红金额较之公司整体未分配利润规模比例较小,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相匹配。
最后,为合理回报股东,兼顾外部投资者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近年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逐渐增强,公司开始逐步对股东予以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累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比例 49.31%,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分红主要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截至 2023 年底,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7,742.08
公告编号:2024-008
万元,公司具备高比例现金分红的能力。
综上,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制定和公司业绩相匹配,充分考虑了生产经营计划、后续资金安排和现金分红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运营的影响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60,099,850.44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563,460.53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62,754,337 股,以应分配股数 62,754,337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5,061,040.8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三、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