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4043 证券简称:杭科光电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制度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杭州杭科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本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应切实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照规定正常召开监事会并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条 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于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监事。
第三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下任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发生该等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第五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
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本规则第四条规定事项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现任监事发生本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六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第八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
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三人,其中:非职工代表二人,由股东
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一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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