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关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中有关
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录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1
问题 4.关于合营企业先富斯...... 1
四、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26
问题 5.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 26
问题 6.境外销售真实合理性...... 42
问题 7.毛利率变动合理性......119
问题 8.关于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149
问题 9.寄售模式下存货盘点及结转...... 163
问题 10.其他财务问题...... 188
问题 11.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36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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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14386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关于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对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我们”)对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泰和”、“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作专项说明如下:
三、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问题 4.关于合营企业先富斯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子公司东方骏驰与 Senior Engineering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Senior)投资设立先富斯,东方骏驰持有先富斯51%
的股权,委派 3 名董事,Senior 持有先富斯 49%的股权,委派 2 名董事;根据
约定,修改章程、申请上市、增资减资、回购分红、资产处置抵押、业务性质或范围及经营计划重大变更等重大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发行人将先富斯认定为合营企业。(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219.42 万
元、384.22 万元、786.73 万元和 918.26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7.18%、
7.75%、14.60%和 14.07%,主要为对合营企业先富斯的投资收益。(3)发行人与先富斯存在关联交易,发行人向先富斯出租办公厂房,先富斯曾于 2022 年获取 2项发明专利后于 2023年将 2项发明专利转让给东方骏驰。
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子公司东方骏驰与 Senior 投资设立先富斯的背景、认缴及实缴股本、历史股权转让情况。(2)结合先富斯生产经营模式、主要产品与应用领域、主要客户等,说明其业务与发行人和 Senior业务的相关
性,是否存在共用销售渠道或生产资源的情形。(3)说明先富斯生产经营及财务等重大决策的决议机制,发行人和 Senior对先富斯治理层及管理层人员委派情况,以及在重大决策中参与程度及产生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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