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公告编号:2025-108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召开。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地核查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 1-6 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 1-6 月份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2025 年 1-6 月份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告编号:2025-108
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基本规范、评
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控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议案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告编号:2025-108
五、《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 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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