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公告编号:2025-121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江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草案)》等
公告编号:2025-121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以下相关治理制度。
具体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 披露索引(公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股东会 告编号)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1 制定 否 2025-124
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
2 制定 否 2025-125
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3 制定 否 2025-126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舆情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
4 制定 否 2025-127
适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北交 否
5 制定 2025-128
所上市后适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制定了以下相关治理制度。
具体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情况如下:
公告编号:2025-121
序 是否提交 披露索引(公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号 股东会 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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