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5 15:41:40 股吧网页版
富泰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34044 证券简称:富泰和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3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江平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经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4 月 28

公告编号:2026-0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公
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即 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若延长后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
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延长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丹、李冰、蔡蓓琪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经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为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

公告编号:2026-010

性,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将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
月,即 2026 年 4 月 28 日至 2027 年 4 月 28 日。若延长后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本次
发行上市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除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外,涉及公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