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17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4056 证券简称:伟恒生物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16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违规资金占用、违规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 年 11 月至 12 月期间,公司关联方常惠茹、耿若愚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5700 万元,于 2017 年底前收回。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此外,公司于2017年4月已停止生产活动,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在 2017 年年报中才披露相关风险,违反了《办法》第二十条第
公告编号:2020-001
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监管措施后,将会积极整改,提高员工素质,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公司业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上述监管措施后,将会根据上述问题积极整改,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依据财务制度及相关法规进行账务处理,提升财务核算水平。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今后将努力健全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占用公司资金,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及安全。通过本次关联方资金占用事件的发生,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公司将加强培训学习,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类似事项不再发生,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0-001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0]4 号)
陕西伟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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